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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停止使用“包头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IC卡”(医保卡)的温馨提示 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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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7-12-01 15:15    作者: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    浏览次数:     【字体:

关于停止使用“包头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IC卡”(医保卡)温馨提示 !!!

2017-12-01    包头市石拐区人社局医保中心

广大参保人员:

为使参保人员享受高效快捷的服务,包头市已启用第二代社会保障卡(以下简称“社保卡”)开展就医直接结算和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业务。按照自治区人社厅统一部署,拟定于2018年1月1日起,全面停止使用医保卡。

已领取第二代社保卡的参保人员,请尽快到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激活社保功能,完成“包头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IC卡(医保卡)”的替换工作。

未领取第二代社保卡的参保人员,请拨打12333电话或登录“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(www.12333k.cn)”查询制卡进度。经查询,已制卡未领取第二代社保卡的参保人员,请按照查询结果的提示信息,携带身份证,前往工商银行发放网点领卡;未制卡的参保人员,请携带身份证,前往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卡服务窗口查询、办理制卡事项。

〖文章来源: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〗〖责任编辑:包头石拐〗〖打印〗〖关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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